到底加拿大的房产投资者能不能取消Offer呢?会不会有麻烦呢?怎么来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呢?方舟告诉你答案。
如果是抢Offer,竞标者一般要提交一张5%房价的支票给卖家,买家如果反悔,这笔钱会被卖家收走,所以这时候的反悔是有明确成本的。即使买家尚未提交押金,所以风险较小,但是也不能抱着侥幸的态度,尽量把事情处理完满。
一旦诉诸法律,你要承担多大的责任是一个未知数。比如,卖家已经在另一个城市有了一份新工作,因为房子不能及时出手,把那边的工作给耽误了;再比如,这家的房子本来是出租的,因为卖给你了,所以把租客都辞退了,现在你毁约了,租房的损失也得你付。卖家还可以就精神损失起诉你,由于你的毁约,给卖家造成了无法估量的精神损失。还有,卖方经纪人也可能起诉你。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卖家在拿到你那一万元定金后,决定不起诉你了,但他同时也买了别人的房子,由于你毁约,以至于这个卖家无法支付下一个卖家的房费,这样一来,这下一个卖家就有可能起诉他的买家。这样一个连带责任,可能会拉的很长,但最终的责任,都会算到你头上。
诚信是你的身份证除了法律制裁外,还有一个个人信用的丧失问题。在西方社会,诚信早已突破其原有的语意范畴,不再仅仅是个人为人处事、修身养性的一种原则,更重要的,它还代表着一个人的资信记录,一个人的责任能力。在加拿大,个人信用如同第二张身
份证,每个人从出生时便建立了一个信用记录,把你的信用情况全记录在册,它在银行的地位甚至比其他抵押物还重要。一旦一个人的毁信次数达到一定程度,那么他在升学、求职、投保、看病方面都会出问题。
加拿大有三家大的信用机构(Credit Bureau),它们分别是TransUnion、Equifax和Experian,每个加拿大人的信用等级,在这里都可以查到。这些机构都有一个专门的部门叫“Report Fraud”,如果你发现任何人有欺诈或不守信用的行为,就可以到这里来举报。信用机构经查实后,会将此人的欺诈行为挂牌公布,能一辈子压得你抬不起头来。
如果要诉诸法律,那将是一场谁都难以忍受的“持久战”,到头来劳民伤财,终将落个两败俱伤,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