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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误区,美国全球征税并不可怕!
2018-01-01 2086

不少打算移民美国的客户对美国全球征税法律感到恐惧,担心自己一旦获得绿卡就要承担更多的税收负担。这主要是源于对美国全球征税政策有错误的理解,小编将针对这一政策常见的几个误区进行纠正和分析,帮助各位更好地理解美国全球征税政策。

误区一:获得绿卡后,美国将对绿卡持有者的全球资产进行征税

美国的全球征税政策针对的仅是个人收入,而不是个人资产。资产指的是从过去一直到现在累计已经获得的财富,收入指的是当年的投资收益或者工资、奖金和提成所得。举例来说,假定绿卡持有者在国内持有房产,并通过出租每年获得一定数额的租金收入。获得美国绿卡后,美国税务局并不会对其在国内的房地产资产价值交税,而只会对每年的租金收入征税。

误区二:获得绿卡后,美国将对绿卡持有者征收资产利得税

美国确实有资产利得税的概念,但是这个资产利得税只在出售资产时才需要申报。美国税务专家对此曾提出过一些合理省税的办法,为了应对资产利得税的申报,申请者可以在拿到绿卡前先将资产出售,或者转到不移民的一方名下,这样等拿到绿卡之后,就没有资产利得税的问题了。

误区三:《海外账户纳税法案》要求他国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美国居民在该国获得投资收入和来源于美国资产的利息、股息收入,将会造成更多的税收负担。

《海外账户纳税法案》涉及的仅仅是银行账户内资金的信息通报,而不涉及到房地产等固定资产的通报。并且信息通报和缴纳税款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只是需要多填写一份申报表格,并不需要缴纳税款。

误区四:获得绿卡后,所有的国内收入都需要缴纳美国税

美国对从海外获得收入的人每年有9万多美元的免税额。而余下的部分如果在中国已经交了税费,或者在美国有生意费用支出,仍然可以享受抵扣。此外,获得美国绿卡后,还可享受海外收入抵税额,夫妻每年共有约195,200美元的海外收入免缴联邦收入税。

按照美国税务局IRS发布的《居住在海外的公民和绿卡居民纳税规则》,如果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在别国长期工作或者在一年的365天中在别国境内住满330天,那么在该国产生的主动收入中有上限相当于97,600美元的收入可以免交美国收入所得税。

对夫妻共同报税的家庭来说,就有两倍于以上数额,总计195,200美元的境外收入可以在美国免税。这就是说,如果夫妇两人在国内收入没有达到1,220,000元人民币,可以完全不需要向美国缴纳任何收入所得税。

误区五:获得美国绿卡后,绿卡持有人的中国公司也需要缴纳美国税

美国的全球征税是针对绿卡持有人个人,如果绿卡持有人拥有中国公司的股份,中国公司产生的利润没有通过分红的形式分配给绿卡持有人,那么绿卡持有人并不需要为其所拥有的中国公司的利润交美国税。

误区六:美国税务局查税很严,被查到就有牢狱之灾

美国税务局一般每年抽查的数量只有总报税量的1%。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美国税务局查税的重点是高收入人群,因为美国税务局查税成本很高,而且一旦查出少交了税,大多数情况下只能要求纳税人补交所漏算的税加上适当的利息。考虑到免税额和抵扣额,只有每年收入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人群,才有可能成为美国税务局的重点目标。

综上所述,美国全球征税政策并不可怕,无论资产状况和个人收入在什么水平,在移民美国时,提前设计一个合法避税的方案,一切都可以轻松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