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TAGE
INTRODUCE
1.申请条件
• 在美国境外公司3年内连续担任高管1年以上;
• 公司近1年营业额达到200万人民币或以上;
• 公司员工10人或以上(包括全职和兼职);
• 转入自己美国公司的启动资金20万美金或以上。
2.注意事项
移民局对于L-1A签证的申请条件并无明确的规定或要求,具体通过其派遣跨国公司高管的合理性,如公司成立年限、营业额、雇佣人数、高管学历等进行判断;以上为参考标准,具体情况以实际评估结果为准。
3.办理流程
签约 →文案收集与材料制作 →注册成立美国公司 →美国公司转入启动资金 →递交I-129签证申请 →使馆面签 →主申获得L1签证,随行人员获得L2签证
EXPENSE
| 费用名称 | 收费机构 | 金额 | 收费阶段 | 退款标准 |
|---|---|---|---|---|
| 咨询服务费 | 方舟天下 | 6万人民币 | 签约时 | 拒签可退 |
| 文件加工费 | 翻译机构、公证处 | 1万-1.5万人民币/家庭(可自己翻译或公证) | 制作材料前 | 不退 |
| 移民律师费 | 律所 | 不低于1万美元/家庭(可自由选择律所) | 递交申请前 | 分期支付,拒签可退 |
| 启动资金 | 美国公司 | 不低于20万美元/家庭 | 递交申请前 | 随时可撤资 |
| 申请费 | 美国使馆 | 1000美元左右(视申请人数不同略有差别) | 递交申请前 | 不退 |
| 反造假调查费 | 美国使馆 | 500美元/家庭 | 递交申请前 | 不退 |
| 加急费 | 美国使馆 | 1225美元/家庭 | 递交申请前 | 不退 |
PROJECT EXPE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