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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CRS”了?税收居民身份如何判定?
2020-07-15 1917

9月份中国就要进行CRS交换,很多人都开始进行身份规划。

很多客户都有疑问,该如何应对CRS?在采取应对措施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实施CRS的基本前提是什么,那就是需要判断自己是否属于税务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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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的基本前提

CRS的全称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布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 即为全球范围内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统一报告标准”。

所有签署CRS的国家和地区都要在本国金融机构实行这统一标准,并与其他签署国家和地区交换掌握的对方居民的金融账户信息。

很多客户都有疑问,如何应对CRS(共同申报准则)。

在采取应对措施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实施CRS的基本前提是什么。

那就是需要判断自己是否属于税务居民身份。

确定账户持有人符合税收居民的标准后,再以此确定信息搜集和交换对象,最终把符合条件的金融账户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等信息交换给该自然人法律意义上的税收居民国(地区)。

CRS的实施是以确定账户税收居民身份为基础的,换句话说,涉税金融信息的全球交换的前提,必须是以判断账户持有人的税收居民身份为前提的。

那么中国税务居民身份认定的规则如何呢?来帮助大家正确识别自己是否要"被C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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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居民标准

先来看看税收居民身份认定。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所谓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或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习惯性居住地。

需要明确的是,如果一位高净值人士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那么他/她就需要将来自中国境内以及境外所取得的收入进行纳税。反之,如果他/她被认定为非中国税收居民,那么他/她就仅仅需要将在中国境内所取得的收入进行纳税。

总体来说,拥有一国国籍不一定会被认定为该国税务居民,具有一国税务居民身份也不一定就是具有该国国籍的人。

方舟君说:

依据税务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如果被认定为税务居民,那根据CRS的要求,境外金融机构就会将其境外收入信息交换回中国的税务机关。

所以规划身份不仅迫在眉睫,还急需结合他们的身份,重新规划一份适合其产业布局和资产配置的纳税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