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获得香港居留签证(香港居民身份证),在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之前都必须满足“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或7年以上”的规定,很多香港移民包括投资移民或者优才们,都不确定如何才能满足7年的居住要求。今天方舟小编就为大家从政策定义的角度解释“通常居住”的要求和规定。
如果是你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在香港居住,包括读书、工作或居留等,不论时间长短,你会被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如果你只是暂时不在香港,你仍会被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那么,入境处审理永久居民申请的时候如何评定你是否通常居住在香港呢?主要由以下几点来判断:
1.你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间及次数;
2.你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
3.你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
4.你的主要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在地。
证明是否连续七年“通常居住”于香港,申请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学校文件、就业证明、银行月结单、香港住址证明、相关物业水电煤缴费单、差响单、香港入息税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