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1年前的某幼儿园虐童事件吗?仿佛现实版《熔炉》,一度让家长们人心惶惶。在2018年即将结束之际,该幼儿园虐童案 终于迎来了一审宣判
——被告人判刑1年半。
一时间,网络上一片哗然。幼儿园本应是孩子接受学前教育的地方,而学前教育是孩子接受正规教育的起点。
幼儿阶段受到的伤害,会让孩子陷入阴影之中。这种伤害,有哪里是轻易抹灭安抚的?香港《学前教育课程指引》明确提出,“香港学前教育的核心价值是‘以儿童为本’,对幼儿的认识和尊重是幼儿教育的重要原则。”
方舟君今天想和大家聊一聊,香港是如何保护幼儿免受虐待的。
一.香港社会如何保护幼儿?
香港社会对于幼儿的保护可以从法规和社会组织保护两方面谈起,两者结合,为孩童创造一个安全的教育环境。
1、虐童将受法律严重惩处
从法律规定上看,香港关于防范虐待儿童的法律大致分为三大类:惩罚性质的刑事法、补偿性质的民事法及保护性质的保护条例。
香港是如何保护幼儿的?
无论是相关的法律政策,还是具体服务都已经形成了一套卓有成效的体系。相关法例包括《保护儿童及少年条例》、《证据条例》、《雇佣条例》、《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电视直播联系及录像记录证据规则》、《教育条例》、《领养条例》、《掳拐和管养儿童条例》、《刑事罪行条例》、《侵害人身罪条例》、《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等。
在香港,严重的虐童行为是会被归为刑事案件,受到法律严厉惩处的。
2、 社会组织承担儿童虐待防治工作
在香港,儿童虐待防治工作主要由社会组织承担。香港防止虐待儿童会便是较有影响力的一个社会组织,是提供高素质防范及治疗性的保护儿童服务的非政府机构,其使命是为儿童的理想成长及发展,拓展潜能而创造关怀备至、无暴力的环境。
这些社会组织常态化为儿童维权,一旦发现虐童事件,将派社工上门了解背景、受虐情况,视其情节诉诸法律,绳之以法。
二、香港幼儿教育资质有一定门槛
在香港的幼稚园(内地称幼儿园),极少发生严重性虐童事件,除了政府和社会的协同监管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香港幼稚园注册有审核机制,幼儿教师普遍有着非常高的职业素养。
香港的学前教育大致分为幼儿中心和幼稚园。幼儿中心为0~3岁婴幼儿开设,需向社会福利署(下称社福署)注册,主要提供幼儿照顾服务。
而幼稚园主要面向3~6岁的儿童,要向教育局注册才可运营。但也并非注册完就万事大吉,还需经历一年的“转正期”。
转正期期间,香港卫生署督察及教育署督学会时常前往幼稚园巡视,只有符合各部门的规定才能发放正式注册证明。而对于未经注册擅自办学,或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幼稚园,督学会发出警告信,多次警告不改则交给警方处理。
在香港,幼稚园招收幼儿教师也是有入职门槛的。根据《幼儿服务条例》,曾经犯过某些罪行的人被禁止担任幼儿中心的幼儿托管人。此外,社福署规定幼儿中心必须聘请已完成相关课程的员工。
但仅仅迈过入职门槛还不够。幼稚园方面,为了提升教职员工的专业水平,教育局前几年认可了一批香港高校幼儿教育相关的课程,并鼓励在职的教师和主管进行研修,获得学位或文凭。
此外,按照香港教育局要求,从2009年起,幼稚园教师需要获得幼儿教育证书,幼稚园校长要持有校长课程证书及幼儿教育学士学位或同等资格学位。否则,幼稚园难以通过政府的评估。
三、香港幼稚园禁止斥责和体罚小朋友
香港地区有关保护儿童、防止虐待儿童的法律法规很完善,对幼稚园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
所以,在香港幼稚园,不要说体罚,就是严厉斥责小朋友也是被禁止的。而内地,有些幼儿教师甚至认为,通过打骂来教育孩子是非常正常并且正确的行为。
如果作为一个幼儿教师,却不知道每一个小孩都是需要被尊重的个体,爱护儿童不是发自内心,那他(她)已经失去了成为一名幼儿教师的前提。对于这类幼儿教师,必然会受到应有的惩处。
幼儿的成长,需要尊重和关爱。而保护幼儿,是学校机构、政府、社会以及家庭共同的责任。孩子的心灵就像一张白纸,被邪恶的黑手揉皱,就再也抚不平了。
电影《熔炉》里说:“原谅不属于弱者,原谅属于心灵富裕的人。”所以,不要要求受伤的孩子自己去原谅,而是要用实际的行动避免伤害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