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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个税优惠政策深圳正式落地!
2020-07-06 2154

喜大普奔!

深圳市境外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正式落地啦!

境外人才实际税负水平将明显降低

7月2日,深圳市发布《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和《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明确深圳补贴标准及适用人群,并将于8月1日全面启动补贴申报工作。

这意味着,境外高端人才个税补贴政策在深圳正式落地!在深圳工作的境外高端和紧缺人才,将获得上一年度的个税补贴。

1

申报条件

在广东省确认的申报人基本条件和人才范围的基础上,深圳对相关条件和范围进行了细化,具体如下:

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是指: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台湾地区居民,已纳税所得额达到限额的外国国籍人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等。

并在深圳市用人单位工作,依法纳税,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取得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B类)或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人才,以及国家、省、市认定的其他境外高层次人才。

○ 国家级、省级或市级重大创新平台的科研团队成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才。

○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相关机构中的科研技术团队成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承担市级以上在研重大纵向课题的团队成员,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带头人。

○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上市企业以及入库培育企业、高成长性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科研团队成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

○ 在深圳市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科研团队成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

2

补贴标准和方式

简单来说,个人所得税补贴额=已纳税额-测算税额。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获个税补贴额为:在2019年纳税年度内,申报人在深圳已纳税额,减去测算税额。

而测算税额指的是:2019年纳税年度内申报人在深圳的个人所得按照香港的税法测算的应纳税额。

2019年测算税额按标准税率法测算,即测算税额=申报人在深圳应纳税所得额×15%。

申报指南自2020年7月10日起实施。根据流程,受理机关对申请经过受理、审核、核算之后,对照发放名单,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资金直接拨付至申报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2019年6月,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深圳此次的申报指南,是上述通知的正式落地。

申报将于2020年8月1日至31日开展,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方舟君说:

这一政策补贴的正式落地,对拥有香港身份的人才可谓是大利好消息。

方舟君算了一笔账,假设某香港身份高端人才201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经补贴之后,最终的实际缴纳个税为15万元。

补贴数目一目了然,香港身份的优势不论在香港还是内地,优势都越来越多。